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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提示

发布者:保卫处办公室发布时间:2024-02-19浏览次数:22

校内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省市相关文件深刻汲取近期国内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推动全省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百日会战”纵深开展,紧盯校园消防安全、实验室危化品安全、校舍在建工程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隐患问题,要全查尽改,做到拉网式全覆盖,切实提高安全风险防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将开学前需要落实的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防灾减灾工作。针对近期冰冻雨雪等恶劣天气频发,各单位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组织、亲自安排、亲自带领本单位相关人员,排查在建工程、室外设施设备、墙体等重点部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要做到及时排查、及时整改、及时反馈,同时要做好本单位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确保学校校园安全稳定。(牵头单位:后基处、国采处、保卫部、学工部责任单位:校内各单位)

(二)消防安全工作。各单位要认真汲取河南南阳“1·19”事故和江西新余“1·24”事故教训,紧盯教学楼、宿舍楼、图书馆、食堂、实验室和校园周边商铺等重点场所,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岗位责任,按照《黄冈师范学院2023-2024冬季火灾防控集中治理“百日会战”工作方案》要求落实相关工作,并将落实情况汇编成册。(牵头单位:学工部、保卫部、后基处、国采处、后勤集团责任单位:国际交流合作处、研工部、图书馆、附属幼儿园及校内各单位)

(三)实验室安全工作。严格对照教育部印发的《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逐一检查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管理制度、教育培训、安全准入、条件保障。重点排查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和废弃物处置等环节,以及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和规范落实情况,消除安全隐患,强化闭环整改,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牵头单位:教务处、科技处责任单位:各教学学院)

(四)在建工程安全工作。重点排查施工单位有无严格落实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施工项目的安全设施保障,有无严格按照有关安全标准规范施工,有无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还要组织专业力量重点排查教学楼、食堂、宿舍、实验实训室、图书馆、体育馆等重要场所,看墙体楼板有无裂缝或倾斜、地基是否不均匀沉降、墙皮有无脱落,以及其他房屋安全隐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和在建工程,在住建、自然资源等职能部门指导下,开展分类处置。(牵头单位:后基处、东建办(筹)责任单位:各二级单位)

(五)交通安全工作重点检查校车安全技术状况是否良好、是否按规定运营线路行驶、是否超载运营、是否违章违规驾驶等方面问题。重点排查校内电动自行车有无违规充电、违规停放、各类机动车有无超速行驶等交通安全隐患。要经常性检查校车安全常规管理情况、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落实情况、交通安全教育落实情况和校车运营安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牵头单位:学校办公室、保卫部、后勤集团责任单位:各二级单位)

(六)食品安全方面。重点检查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是否执行餐具消毒、食品留样以及物资采购的索证、查验、登记等制度,食品原材料的采购、运输、储存、加工是否达到卫生标准和有关要求,防蝇、防尘、防鼠、防潮、污水排放及存放废弃物的设施设备是否配备到位,学校从校外订餐的,是否选择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供餐单位,是否对供餐单位食品原料采购、加工、配送等进行监督。(牵头单位:后勤集团责任单位:各二级单位)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制定落实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学校顺利开学,并将开展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汇编成册,于2月28日前纸质版盖章报送至保卫部联系人:邱政,联系电话:13972741355。


黄冈师范学院保卫部(处)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