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关于开展校园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及乱停乱放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已经2023年3月21日第7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学校办公室
2023年3月21日
关于开展校园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及乱停乱放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当前校园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及自行车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全国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和省级平安示范校园创建工作,维护校园安全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安全,根据《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冈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通知》(黄政规〔2020〕1号)、《黄冈市中心城区交通秩序整治行动方案》等有关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决定对校园无牌无证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和乱停乱放、随意占道、堵塞消防通道等问题进行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分管安全工作校领导任组长,保卫部(处)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学工部、研工部、团委、继续教育学院负责人及各教学学院副书记为成员的2023年春季校园车辆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保卫部(处)秩序科具体负责整治,治安科、消防科按职责分工,参与整治工作。
学工部学生自律委员会学生、校团委志愿者协会学生、保卫部(处)大学生安协部分学生参与校园整治活动。
二、整治时间及安排
1.发动宣传教育。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4月30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及信息材料报送。
2.办理车辆校园通行证。2023年5月31日前,各单位将申办人车辆行驶证、摩托车驾驶证、车辆保险证复印件收齐,按要求填写申办表同时负责人签字盖章,报学工部审批合格后,各单位集中报送保卫部(处)办理校园车辆临时通行证。
3.查处违规违法车辆。2023年6月1日—8月31日,联合交警大队集中整治无校园临时通行证车辆。
4.清理时间及办法。
(1)各学院成立清查整治摩托车、电动车工作小组,5月1日至5月31日前完成学生车辆清理工作,做好车辆清理情况登记并报学工部、保卫部(处)备案。
(2)6月1日至6月20日对仍然没有办理校园通行证和无牌、无证、假牌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将由学工部、保卫部(处)协助各学院进行集中清理。
(3)6月25日至7月9日需要认领的电动自行车,需本人申请携带身份证明及车辆权属、合法来源证明,院系领导签字等相关手续到保卫部(处)秩序科认领。
(4)7月10日之后,集中停放的电动自行车未认领的,将作为无主废弃车辆处理。
三、办证范围
1.教职工:在校教职员工购买的摩托车(大功率摩托车禁止办理)、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进入校园须办理校园通行证(含合同制、合作单位人员、驻校单位人员)。
2.学生:在校学生正在使用的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符合条件的办理临时校园通行证。
四、整治重点
1.套牌、假牌、逾期未报废车辆。无牌、无证、无保险的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2.2023年5月31日未办理校园通行证的摩托车、电动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3.酒驾、醉驾、毒驾交通违法行为。
4.超速、超载、追逐打闹、长鸣笛等违规违法行为。
5.机动车、非机动车堵塞学生宿舍、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等人行通道和消防通道行为。
五、整治措施
1.各学院加大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召开本学院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确保有摩托车、电动车的学生人人知晓。在校园主要路段放置宣传牌、发宣传单进行安全教育。
2.各学院加强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要求学生在指定停车位有序停放,不得乱停乱放、随意占道、堵塞消防通道。倡导师生文明骑行、文明出行,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倡导学生使用自行车或乘坐校园观光车(公共电瓶车)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
3.2023年5月31日未办理校园临时通行证的摩托车、电动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禁止在校园行驶。
4.保卫部(处)将不定期会同黄冈市公安交警支队开发区大队开展校园违法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到期没有进行处理的违法无牌无证车辆,交警部门将依法进行收缴,造成损失由本人负责。
5.保卫部(处)加强校园交通安全巡查,对校园违法使用的无牌、无证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将依规进行查扣。
6.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须靠右行驶,注意礼让行人,车辆限速20公里/小时。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超速、超载、酒驾、违停、违规充电、长鸣笛等违规违法行为将予以警告,对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的人员将予以通报批评,并限制进入校园。
7.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停放、超载、超速:
⑴首次:警告
⑵二次:通知挪车或锁车。责令当事人交出书面说明并经其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开锁放行。
⑶三次:通知车主单位、锁车或拖移,拍照取证,录入违章处理系统,并在校园网上曝光。
8.各二级单位违章车辆情况纳入当年学校年度平安建设考核。
附件:1. 黄冈师范学院申办出入通行证程序
2.《黄冈师范学院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通行申报表》
3.《黄冈师范学院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信息汇总表》
学校保卫处
2023年3月21日
附件1:
黄冈师范学院申办出入通行证程序
1.申报程序:
(1)请申办人在本单位或学校保卫部(处)网页下载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通行申报表。
(2)申办人填写《黄冈师范学院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通行申报表》。
(3)申办人将申报表、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复印件交各单位进行统一审核(其中电动自行车需行驶证、保险)。
(4)各机关、院系安排人员负责填报《黄冈师范学院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信息汇总表》。
2.申报证件将由各单位集中统一办理。
各单位负责统一将申报表、信息汇总表审核签字盖章(含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复印件)交送保卫(部)处办理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通行证(致远楼保卫处105办公室钟老师,电话8621643)。
附件2:
黄冈师范学院摩托车/电动摩托车/轻便电动车/电动自行车通行证申报表
附件3:黄冈师范学院摩托车/电动摩托车/轻便电动车/电动自行车信息汇总表
学院(单位)签章: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学院班级/单位 | 类别(摩托车/电动摩托) | 车辆品牌 | 车牌号 | 驾驶证 | 行驶证 | 联系电话 | 备注 |
备注:1.4月12日-4月31日宣传发动; 2.5月1日-5月31日集中审核办证及清理; 3.6月1日-8月31日集中整治无临时通行证车辆。